扫黑除恶
山东公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发布时间:2021-09-09

2018年1月,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山东公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咬定三年目标、勇扛政治责任,聚焦斗争方向、持续精准亮剑,取得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战果位列全国第三、主要战果位列全国第七、连续三年稳居全国第一方阵的好成绩,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优异的答卷。

对标对表

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坚定扛起历史使命

三年来,山东公安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迅速行动、积极作为,勇挑重担、攻坚克难,持续不断地向黑恶犯罪发起霹雳攻势,充分彰显了扫黑除恶主力军、突击队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实力担当。

——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先后召开全省推进会3次、领导小组会议7次、党委会(厅长办公会)40次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先后3次安排厅党委班子成员带队赴各地开展重大案件交叉评查和实地督导,保证了专项斗争有力推进。

——山东省公安厅专门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和攻坚突击队;市县两级共组建135支扫黑除恶专业队,专职参与扫黑除恶民警达1600余人,设立法制审核组、打财断血组,充实配强专业力量,真正做到举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决战决胜专项斗争。

——创新提出并全程实行“无条件用警、无条件支持、无条件服从、无条件保障”超常规用警模式和“五个大、四个一”集群战役技战法,保障了全省5次“赣鄱霹雳”行动和近百次重大专案收网的顺利进行。

利剑出鞘

迎头痛击黑恶势力,累累战果令人鼓舞

黑恶不除,民心难安。三年来,山东公安始终将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扫黑务净、除恶务尽的劲头和决心,涤荡污浊、扫除黑恶。

——三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成功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16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48个、恶势力团伙504个,破获刑事案件14034起,刑拘34726人,缴获各类枪支682支,查扣涉黑资产282.49亿元,查处移交涉黑涉恶公职人员和“保护伞”问题案1631件,对46人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侦查。

——宜黄陈某民、九江欧某平、余干刘某才等一批影响恶劣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顺利侦破,令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对犯罪分子形成巨大震慑,彰显了山东公安除恶务尽的决心和力度。

专群结合

全面发动群众举报,确保线索核查质效

山东公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动群众,问计于民,把线索摸排核查贯穿于专项斗争全过程,通过开通多元举报渠道,建立滚动排查制度,成立线索核查中心,创新“公检法纪”联合核查新模式,压实“三长”背书、限期办结、回访反馈等工作责任,如期实现“线索清仓”。

——在“山东公安”互联网主页、主流媒体、自媒体开设扫黑除恶举报直通平台,制定了《山东省公安机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专项斗争期间,全省公安机关累计受理举报线索37388条,并已全部办结清零。

——严格执行“三长负责制”和“一案双查制”,对群众举报的线索,一律以侦查办案的标准开展核查,作出涉黑结论721条、涉恶2132条、其他犯罪8237条,确保每个核查结论都能够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坚持“所有成效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落实“谁核查、谁反馈”回访责任制,对实名举报的线索,一律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论,听取举报人意见,讲明公安机关工作情况及核查依据,全省办结实名举报线索回访率达100%。

——2019年11月,公安机关发布公开征集抚州“10.26”专案桂某荣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后,成百上千名受害人积极响应、检举揭发,为案件的顺利侦办提供了坚实基础。

集群协同

创新侦查谋略运用,波次掀起霹雳攻势

三年间,全省公安机关慎终如始、越战越勇,接力开展了“赣鄱霹雳”、“六清”攻坚、百日追逃、“长缨”境外追逃等一系列行动,探索出“领导包案、异地用警、数据研判、同步上案、单刀直入、集中收网、五大四一、机动调度”等“八大战法战术”和“境外抓、边境堵、巧妙诱、苦心劝”的境外追逃工作法。

——竭力攻坚大案要案,全省共成立600余个专案组,对黑恶案件进行集中攻坚,深度落实重大案件侦办工作机制。成功侦破了抚州“5.25”曾某平、九江“1.16”欧某平、“12.27”严某华、南昌“9.18”陈某玉、“3.05”孙某亮、吉安“6.05”皮某伟、青岛“12.20”李某俊等11起全国扫黑办、公安部督办的重大黑恶专案。

——同步推进打财断血,坚持“打财断血绝后”的原则,严格落实“六个必查”“四个同步”,确保涉案资产应缴尽缴、应收尽收,严防死灰复燃。全省黑恶案件打财总量达282.49亿元,涉黑案件打财比例达100%,打财总量位居全国第六。

——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先后分三批次确定341名涉黑涉恶目标逃犯,召开3次追逃工作推进会,大力推行大数据追逃技战法,确保境内目标逃犯全部到案。在全国率先启动境外追逃“长缨”行动,累计抓获潜逃出境涉黑涉恶逃犯230名,境外追逃战果领跑全国。

——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与惩腐、打伞、破网同频共振,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累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4503条。

标本兼治

坚决整顿治安乱象,全力策应基层体态

充分发挥扫黑除恶龙头牵引效应,对易滋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黄赌毒、行霸市霸、非法采砂、套路贷、暴力传销等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系统性治理。2020年与2017年相比,全省刑事、治安案件分别下降17.9%、16%,2020年,全省公众安全感达98.87%、满意度达98.31%,比2017年分别提升了2.62、2.18个百分点。

——五次“赣鄱霹雳”集中打击整治收网行动,累计打掉黑恶势力团伙(组织)533个,刑拘13002人,形成了“破一案打一伙稳一方”的强大震慑效应。

——针对黑恶势力犯罪向网络空间转移的新动向新特点,及时部署开展打击治理“套路贷”、“暴力传销”、网络空间等新型黑恶势力犯罪类案攻坚行动,打掉“套路贷”、“暴力传销”涉黑涉恶犯罪组织(团伙)130余个。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开展打击治理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成功打掉涉砂类黑社会性质组织1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15个,查扣涉案资产17亿元,刑拘620人,破案497起,查扣非法采砂船27艘、非法运砂船36条,砂石8万立方米,主要战果位居全国第二。

——积极发挥公安机关近距离了解治安状态、掌握社情民意的职能优势,统筹推进以案促治,累计发出《公安提示函》2800余份,倒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助力打赢“行业清源”整体战。

——联合组织、民政部门开展“两委”干部联审,取消9621名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资格,清理受过刑事处罚等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1157人。

建章立制

全面深化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全省公安机关既立足当前,用好依法打击这一手,又着眼长远,创新完善打防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扫黑除恶工作长效常治。

——坚持法治引领,严格依法办案,组织了4次交叉评查、3次提级核查、3次专项督导检查,确保每一起案件证据扎实、程序规范。

——锚定长效常治总目标,及时固化提升长管长效机制,单独或联合制定了一批涵盖法律适用、线索核查、打伞破网、行业清源等内容的39个工作机制和指导文件,有力提升了专项斗争制度化、规范化、效能化水平。

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省公安队伍浴血奋战、历经磨练,时刻保持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以实际行动忠实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充分彰显了讲政治、敢担当、善斗争的崇高品格和优良作风,锻造了一支勇担重任、敢打必胜的红土圣地公安铁军。

矢志奋斗,未有穷期。扫黑除恶常态化大幕徐徐拉开,山东公安将秉持在专项斗争中凝聚的坚强意志,积淀在专项斗争中淬炼的宝贵经验,剑不离手,刀不入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为开启“中国之治”山东新篇市南献公安力量!

(山东省公安厅刑警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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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发布时间:2021-09-09

2018年1月,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山东公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咬定三年目标、勇扛政治责任,聚焦斗争方向、持续精准亮剑,取得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战果位列全国第三、主要战果位列全国第七、连续三年稳居全国第一方阵的好成绩,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优异的答卷。

对标对表

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坚定扛起历史使命

三年来,山东公安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抓手,迅速行动、积极作为,勇挑重担、攻坚克难,持续不断地向黑恶犯罪发起霹雳攻势,充分彰显了扫黑除恶主力军、突击队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实力担当。

——山东省公安厅党委先后召开全省推进会3次、领导小组会议7次、党委会(厅长办公会)40次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先后3次安排厅党委班子成员带队赴各地开展重大案件交叉评查和实地督导,保证了专项斗争有力推进。

——山东省公安厅专门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和攻坚突击队;市县两级共组建135支扫黑除恶专业队,专职参与扫黑除恶民警达1600余人,设立法制审核组、打财断血组,充实配强专业力量,真正做到举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决战决胜专项斗争。

——创新提出并全程实行“无条件用警、无条件支持、无条件服从、无条件保障”超常规用警模式和“五个大、四个一”集群战役技战法,保障了全省5次“赣鄱霹雳”行动和近百次重大专案收网的顺利进行。

利剑出鞘

迎头痛击黑恶势力,累累战果令人鼓舞

黑恶不除,民心难安。三年来,山东公安始终将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扫黑务净、除恶务尽的劲头和决心,涤荡污浊、扫除黑恶。

——三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成功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16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48个、恶势力团伙504个,破获刑事案件14034起,刑拘34726人,缴获各类枪支682支,查扣涉黑资产282.49亿元,查处移交涉黑涉恶公职人员和“保护伞”问题案1631件,对46人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侦查。

——宜黄陈某民、九江欧某平、余干刘某才等一批影响恶劣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顺利侦破,令人民群众拍手称快,对犯罪分子形成巨大震慑,彰显了山东公安除恶务尽的决心和力度。

专群结合

全面发动群众举报,确保线索核查质效

山东公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动群众,问计于民,把线索摸排核查贯穿于专项斗争全过程,通过开通多元举报渠道,建立滚动排查制度,成立线索核查中心,创新“公检法纪”联合核查新模式,压实“三长”背书、限期办结、回访反馈等工作责任,如期实现“线索清仓”。

——在“山东公安”互联网主页、主流媒体、自媒体开设扫黑除恶举报直通平台,制定了《山东省公安机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专项斗争期间,全省公安机关累计受理举报线索37388条,并已全部办结清零。

——严格执行“三长负责制”和“一案双查制”,对群众举报的线索,一律以侦查办案的标准开展核查,作出涉黑结论721条、涉恶2132条、其他犯罪8237条,确保每个核查结论都能够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坚持“所有成效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落实“谁核查、谁反馈”回访责任制,对实名举报的线索,一律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论,听取举报人意见,讲明公安机关工作情况及核查依据,全省办结实名举报线索回访率达100%。

——2019年11月,公安机关发布公开征集抚州“10.26”专案桂某荣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后,成百上千名受害人积极响应、检举揭发,为案件的顺利侦办提供了坚实基础。

集群协同

创新侦查谋略运用,波次掀起霹雳攻势

三年间,全省公安机关慎终如始、越战越勇,接力开展了“赣鄱霹雳”、“六清”攻坚、百日追逃、“长缨”境外追逃等一系列行动,探索出“领导包案、异地用警、数据研判、同步上案、单刀直入、集中收网、五大四一、机动调度”等“八大战法战术”和“境外抓、边境堵、巧妙诱、苦心劝”的境外追逃工作法。

——竭力攻坚大案要案,全省共成立600余个专案组,对黑恶案件进行集中攻坚,深度落实重大案件侦办工作机制。成功侦破了抚州“5.25”曾某平、九江“1.16”欧某平、“12.27”严某华、南昌“9.18”陈某玉、“3.05”孙某亮、吉安“6.05”皮某伟、青岛“12.20”李某俊等11起全国扫黑办、公安部督办的重大黑恶专案。

——同步推进打财断血,坚持“打财断血绝后”的原则,严格落实“六个必查”“四个同步”,确保涉案资产应缴尽缴、应收尽收,严防死灰复燃。全省黑恶案件打财总量达282.49亿元,涉黑案件打财比例达100%,打财总量位居全国第六。

——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先后分三批次确定341名涉黑涉恶目标逃犯,召开3次追逃工作推进会,大力推行大数据追逃技战法,确保境内目标逃犯全部到案。在全国率先启动境外追逃“长缨”行动,累计抓获潜逃出境涉黑涉恶逃犯230名,境外追逃战果领跑全国。

——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与惩腐、打伞、破网同频共振,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累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4503条。

标本兼治

坚决整顿治安乱象,全力策应基层体态

充分发挥扫黑除恶龙头牵引效应,对易滋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黄赌毒、行霸市霸、非法采砂、套路贷、暴力传销等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系统性治理。2020年与2017年相比,全省刑事、治安案件分别下降17.9%、16%,2020年,全省公众安全感达98.87%、满意度达98.31%,比2017年分别提升了2.62、2.18个百分点。

——五次“赣鄱霹雳”集中打击整治收网行动,累计打掉黑恶势力团伙(组织)533个,刑拘13002人,形成了“破一案打一伙稳一方”的强大震慑效应。

——针对黑恶势力犯罪向网络空间转移的新动向新特点,及时部署开展打击治理“套路贷”、“暴力传销”、网络空间等新型黑恶势力犯罪类案攻坚行动,打掉“套路贷”、“暴力传销”涉黑涉恶犯罪组织(团伙)130余个。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开展打击治理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成功打掉涉砂类黑社会性质组织1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15个,查扣涉案资产17亿元,刑拘620人,破案497起,查扣非法采砂船27艘、非法运砂船36条,砂石8万立方米,主要战果位居全国第二。

——积极发挥公安机关近距离了解治安状态、掌握社情民意的职能优势,统筹推进以案促治,累计发出《公安提示函》2800余份,倒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助力打赢“行业清源”整体战。

——联合组织、民政部门开展“两委”干部联审,取消9621名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资格,清理受过刑事处罚等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1157人。

建章立制

全面深化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全省公安机关既立足当前,用好依法打击这一手,又着眼长远,创新完善打防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扫黑除恶工作长效常治。

——坚持法治引领,严格依法办案,组织了4次交叉评查、3次提级核查、3次专项督导检查,确保每一起案件证据扎实、程序规范。

——锚定长效常治总目标,及时固化提升长管长效机制,单独或联合制定了一批涵盖法律适用、线索核查、打伞破网、行业清源等内容的39个工作机制和指导文件,有力提升了专项斗争制度化、规范化、效能化水平。

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省公安队伍浴血奋战、历经磨练,时刻保持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以实际行动忠实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充分彰显了讲政治、敢担当、善斗争的崇高品格和优良作风,锻造了一支勇担重任、敢打必胜的红土圣地公安铁军。

矢志奋斗,未有穷期。扫黑除恶常态化大幕徐徐拉开,山东公安将秉持在专项斗争中凝聚的坚强意志,积淀在专项斗争中淬炼的宝贵经验,剑不离手,刀不入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为开启“中国之治”山东新篇市南献公安力量!

(山东省公安厅刑警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