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执利剑护黎民 除黑恶扬正义——信丰法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1-03-29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信丰县人民法院集中骨干力量,以雷霆之势清扫黑恶势力,保护一方平安。截至去年底,该院共审理了17件黑恶伞案件,其中15件案件是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件“保护伞”案件。目前,已受理的“黑恶伞”案件均审结并移送执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筑牢堡垒让专项斗争行稳致远

  信丰县人民法院积极主动作为,精心谋划部署,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五个专项工作组,分别负责扫黑除恶的审判调研、综合协调、线索管理、宣传舆论、案件执行工作,每月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为扫黑除恶工作构筑坚强堡垒。

  2020年,信丰县王某文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经法院审理,首要分子王某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罚金8万元。“在该案的审理中,公、检、法、司通力协作,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为公安做好侦查取证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侦查工作一步到位,避免案件补充侦查,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依法进行,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信丰县人民法院院长莫然说。

  信丰法院坚持以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为导向,以挂图作战加快案件清结。

  在保障办案质量的前提下,该院不断提高审判效率,开通绿色通道,实现“快审快判快结”。审判调研组在审理“黑恶伞”案件时按照刑法、刑诉法相关规定认真把好案件的政治关、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项诉讼权利,实现审判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三统一。积极响应上级提前介入的工作要求,与公安、检察院沟通协调,加强公、检、法三家协调会商联动。在“黑恶伞”案件进入到侦查、检察阶段,依据上级相关规定,与检察院一起提前介入案件,配合公安和检察院的扫黑除恶工作。

  广征线索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为提高群众扫黑除恶知晓率,信丰法院在圣塔广场、陈毅广场等人流量集中的地区采取悬挂横幅、宣传标语等方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丰富宣传载体,在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电子报纸等地对“黑恶伞”典型案件以案释法,通过多种宣传渠道进行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大力宣传。创新宣传方式,结合法院普法活动、精准扶贫、大走访、“一乡一镇一清”、网格化工作、“人民法官在身边”等活动,积极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相关工作,以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的法律认识。

  信丰法院制定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制度,由院扫黑办专人汇总线索,统一上报。一方面加强法院内部线索收集工作,除设置扫黑除恶举报箱外,向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发放《扫黑除恶线索告知书》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登记表》以征集线索,并由各部门及乡镇法庭每月上报。另一方面,结合精准扶贫及政法满意度和公众安全感“双提升”大走访、网格化及“人民法官在身边”等活动,宣传扫黑除恶的同时积极收集线索信息,扩大线索来源。

  深挖彻查让黑恶财产扫清除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绿色通道、穷尽执行措施……信丰法院提前研判,内外联动,将黑财处置纳入规范化轨道,全力摧毁黑恶势力的“造血”能力和死灰复燃的机会。截至今年1月4日,该院共有10件需要强制执行的黑恶案件均已执行完毕,执行到位金额389.67万元,执行到位率100%。

  信丰法院成立了黑恶势力犯罪和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不定期、常态化专项督导。同时实施领导包案机制、制定工作方案、配备工作专班,坚持专案专办。在案件审理阶段积极对接财产刑执行工作,建立与审判相衔接的绿色通道,提前开展财产甄别和核查工作,做好执行工作部署。2020年7月14日,信丰法院在胡太荣等人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案件一审审理阶段,成立了专案工作组,对该案涉黑恶财产采取了先予执行措施,提前完成了该案财产甄别和核查工作。对已生效的“黑恶伞”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逐案登记、建立台账,规定完成时限,做到财产线索线上查控和线下摸排到位,综合运用查封、冻结、扣划等手段,做到查控银行存款到位、查控不动产到位、查控车辆到位、查控工商登记到位、查控家庭人口信息到位,查控山林权、股权信息到位,用足用好查封、扣押、冻结等举措,断绝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来源:赣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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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利剑护黎民 除黑恶扬正义——信丰法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1-03-29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信丰县人民法院集中骨干力量,以雷霆之势清扫黑恶势力,保护一方平安。截至去年底,该院共审理了17件黑恶伞案件,其中15件案件是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件“保护伞”案件。目前,已受理的“黑恶伞”案件均审结并移送执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筑牢堡垒让专项斗争行稳致远

  信丰县人民法院积极主动作为,精心谋划部署,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五个专项工作组,分别负责扫黑除恶的审判调研、综合协调、线索管理、宣传舆论、案件执行工作,每月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为扫黑除恶工作构筑坚强堡垒。

  2020年,信丰县王某文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经法院审理,首要分子王某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罚金8万元。“在该案的审理中,公、检、法、司通力协作,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为公安做好侦查取证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侦查工作一步到位,避免案件补充侦查,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依法进行,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信丰县人民法院院长莫然说。

  信丰法院坚持以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为导向,以挂图作战加快案件清结。

  在保障办案质量的前提下,该院不断提高审判效率,开通绿色通道,实现“快审快判快结”。审判调研组在审理“黑恶伞”案件时按照刑法、刑诉法相关规定认真把好案件的政治关、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项诉讼权利,实现审判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三统一。积极响应上级提前介入的工作要求,与公安、检察院沟通协调,加强公、检、法三家协调会商联动。在“黑恶伞”案件进入到侦查、检察阶段,依据上级相关规定,与检察院一起提前介入案件,配合公安和检察院的扫黑除恶工作。

  广征线索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为提高群众扫黑除恶知晓率,信丰法院在圣塔广场、陈毅广场等人流量集中的地区采取悬挂横幅、宣传标语等方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丰富宣传载体,在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电子报纸等地对“黑恶伞”典型案件以案释法,通过多种宣传渠道进行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大力宣传。创新宣传方式,结合法院普法活动、精准扶贫、大走访、“一乡一镇一清”、网格化工作、“人民法官在身边”等活动,积极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相关工作,以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的法律认识。

  信丰法院制定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制度,由院扫黑办专人汇总线索,统一上报。一方面加强法院内部线索收集工作,除设置扫黑除恶举报箱外,向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发放《扫黑除恶线索告知书》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登记表》以征集线索,并由各部门及乡镇法庭每月上报。另一方面,结合精准扶贫及政法满意度和公众安全感“双提升”大走访、网格化及“人民法官在身边”等活动,宣传扫黑除恶的同时积极收集线索信息,扩大线索来源。

  深挖彻查让黑恶财产扫清除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绿色通道、穷尽执行措施……信丰法院提前研判,内外联动,将黑财处置纳入规范化轨道,全力摧毁黑恶势力的“造血”能力和死灰复燃的机会。截至今年1月4日,该院共有10件需要强制执行的黑恶案件均已执行完毕,执行到位金额389.67万元,执行到位率100%。

  信丰法院成立了黑恶势力犯罪和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不定期、常态化专项督导。同时实施领导包案机制、制定工作方案、配备工作专班,坚持专案专办。在案件审理阶段积极对接财产刑执行工作,建立与审判相衔接的绿色通道,提前开展财产甄别和核查工作,做好执行工作部署。2020年7月14日,信丰法院在胡太荣等人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案件一审审理阶段,成立了专案工作组,对该案涉黑恶财产采取了先予执行措施,提前完成了该案财产甄别和核查工作。对已生效的“黑恶伞”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逐案登记、建立台账,规定完成时限,做到财产线索线上查控和线下摸排到位,综合运用查封、冻结、扣划等手段,做到查控银行存款到位、查控不动产到位、查控车辆到位、查控工商登记到位、查控家庭人口信息到位,查控山林权、股权信息到位,用足用好查封、扣押、冻结等举措,断绝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来源:赣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