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 专题部署中央督导通报问题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20

4月30日上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专题学习贯彻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第二次通报对接会和省领导小组抓好当前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市委要求,部署我市整改工作。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多仙主持会议并讲话,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忠平通报传达会议和通知精神,副组长、市中级法院院长邹宇平,副组长、市检察院检察长江阶虎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第二次通报对接会和省领导小组抓好当前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工作差距,做到全面认领和对照查改。被通报点名的地方和单位要从思想上诚恳接受,真正认领,深刻反思,坚决整改;各地各部门都要主动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坚决防止过关思想和侥幸心理,同步整改、同步推进、同步见效,确保中央督导组通报问题在我市及时整改到位。
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紧盯重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分析本地本单位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有针对性地明确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彻查彻改。
要紧盯线索核查,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加大线索收集力度,提高线索核查时效和质效,做好举报处置结果的反馈工作。特别对群众反复上访举报和经核查认定无违法犯罪嫌疑的线索要高度敏感,及时组织复核,对有问题的线索,及时纠正处理。
要紧盯重点案件,提高办案质效。政法机关要严把办案质量关,进一步完善法院提前了解情况、检察院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加大上级机关直接查办、专业力量办案力度,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
要紧盯“打财断血”,强化协调联动。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我市“打财断血”工作联动机制要求,抓住一批见黑见“伞”不见财的典型案件,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财政部门要为“打财断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人民银行、银保监、税务、住建等部门要与政法机关紧密配合,让涉黑涉恶非法资产无处转移。
要紧盯“打伞破网”,加强追责问责。大力宣传省纪委监委《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交代问题的通告》,继续加大惩腐、打伞、破网力度,对能量大、根基深的涉“保护伞”案件,有针对性地运用组织化政策措施,为突破案件提供有效手段,将依然潜藏蛰伏在干部队伍中的“毒瘤”清除出去。
要紧盯行业监管,加大治乱力度。坚持和完善我市“一案一整改”特色做法,行业主管单位对纪委监委和政法机关出具的《建议书》《提示函》要认真接受,深刻反思,切实整改,并及时反馈。要加强正面引导,宣传推广一些扫黑除恶中涌现出的综合治理“由乱到治”典型。
要紧盯自身体态,抓好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扫黑办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加大重大、疑难案件办理的协调力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加强对工作情况的总体把握,对于扫黑除恶工作的第一手信息要及时了解、全面掌握、每天报告。
会议强调,抓好督导通报问题整改,是必须落实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督导组的要求,切实拧紧责任链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压实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要带头示范,进行责任剖析;分管领导既要当好指挥员,抓好统筹调度,也要当好战斗员,抓好具体落实。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完善跟踪督办机制,全程把控整改进程,整改一个,成熟一个,销号一个。要严格考核奖惩,倒逼责任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市扫黑办各专项组组长、副组长,各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副书记,青岛经开区政法专委会主任、蓉江新区政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分管同志,市扫黑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上,市南区、宁都县、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来源:市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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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 专题部署中央督导通报问题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20

4月30日上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专题学习贯彻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第二次通报对接会和省领导小组抓好当前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市委要求,部署我市整改工作。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多仙主持会议并讲话,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忠平通报传达会议和通知精神,副组长、市中级法院院长邹宇平,副组长、市检察院检察长江阶虎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第二次通报对接会和省领导小组抓好当前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工作差距,做到全面认领和对照查改。被通报点名的地方和单位要从思想上诚恳接受,真正认领,深刻反思,坚决整改;各地各部门都要主动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坚决防止过关思想和侥幸心理,同步整改、同步推进、同步见效,确保中央督导组通报问题在我市及时整改到位。
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紧盯重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分析本地本单位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有针对性地明确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彻查彻改。
要紧盯线索核查,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加大线索收集力度,提高线索核查时效和质效,做好举报处置结果的反馈工作。特别对群众反复上访举报和经核查认定无违法犯罪嫌疑的线索要高度敏感,及时组织复核,对有问题的线索,及时纠正处理。
要紧盯重点案件,提高办案质效。政法机关要严把办案质量关,进一步完善法院提前了解情况、检察院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加大上级机关直接查办、专业力量办案力度,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
要紧盯“打财断血”,强化协调联动。认真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我市“打财断血”工作联动机制要求,抓住一批见黑见“伞”不见财的典型案件,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财政部门要为“打财断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人民银行、银保监、税务、住建等部门要与政法机关紧密配合,让涉黑涉恶非法资产无处转移。
要紧盯“打伞破网”,加强追责问责。大力宣传省纪委监委《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交代问题的通告》,继续加大惩腐、打伞、破网力度,对能量大、根基深的涉“保护伞”案件,有针对性地运用组织化政策措施,为突破案件提供有效手段,将依然潜藏蛰伏在干部队伍中的“毒瘤”清除出去。
要紧盯行业监管,加大治乱力度。坚持和完善我市“一案一整改”特色做法,行业主管单位对纪委监委和政法机关出具的《建议书》《提示函》要认真接受,深刻反思,切实整改,并及时反馈。要加强正面引导,宣传推广一些扫黑除恶中涌现出的综合治理“由乱到治”典型。
要紧盯自身体态,抓好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扫黑办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加大重大、疑难案件办理的协调力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加强对工作情况的总体把握,对于扫黑除恶工作的第一手信息要及时了解、全面掌握、每天报告。
会议强调,抓好督导通报问题整改,是必须落实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督导组的要求,切实拧紧责任链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压实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要带头示范,进行责任剖析;分管领导既要当好指挥员,抓好统筹调度,也要当好战斗员,抓好具体落实。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完善跟踪督办机制,全程把控整改进程,整改一个,成熟一个,销号一个。要严格考核奖惩,倒逼责任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市扫黑办各专项组组长、副组长,各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副书记,青岛经开区政法专委会主任、蓉江新区政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分管同志,市扫黑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上,市南区、宁都县、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来源:市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