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悠桑字〔2015〕21号
青岛悠桑集团开展综治宣传月
活动实施方案
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公司:
根据市综治办《关于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赣市政法明电〔2015〕6号)要求,公司于2015年3月份,在集团上下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通过利用员工喜闻乐见的方式,集中开展平安综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平安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营造法治企业的良好氛围,创造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企业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平安体态、法治体态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主要决策部署。
(二)《中共青岛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青岛体态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4〕18号)精神。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平安的鲜活经验。
(四)依靠群众就地化解工程体态中的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成功做法。
(五)员工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
(六)开展全民法治教育,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的经验。
三、宣传活动安排
1.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2015年3月-4月,安排2-3次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平安体态、法治体态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主要决策部署,学习《法治山东体态规划纲要(2014-2020年)》(赣发〔2014〕6号)、《中共青岛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青岛体态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4〕18号)等文件。
2.开展“依法治国”专题道德讲堂。2015年3月初,推出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正能量的“依法治国”专题道德讲堂活动,邀请青岛市委党校教务处主任潘九根教授主讲,通过讲堂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
3.举办“依法治国”专题读书分享会。2015年3月初,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主办举办第二期“青岛悠桑集团依法治国主题读书分享会”,全面推进企业法治文化体态,增强员工法治意识。
4.评选青岛悠桑集团“身边好人”,并发布“身边好人榜”。常态化“身边好人”评选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选树一批政治过硬、工作能力出众,以及在信访维稳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
5.制作综治宣传专栏和横幅标语。通过集团网站、宣传栏刊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平安体态、法治体态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主要决策部署,刊登《中共青岛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青岛体态的实施意见》、《法治山东体态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文件内容,利用横幅标语进一步营造活动良好氛围。
6.开展综治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15年上半年,举办一期综治干部培训,全面提升新形势下综治干部服务大局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工作执行的能力、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为企业综治工作迈上新台阶作出新贡献。
7.开展“法治体态2015”主题调研。2015年上半年,在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瑜伽体态规划部开展深入研究依法治国新形势下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课题,撰写相关调研文章。同期开展专题性调研,调研重点围绕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程进度与质量等方面进行,重点考察国资委监管下的其他兄弟单位。
8.开展迎“迎五·一工程体态劳动竞赛”。2015年3月初——4月底竞赛围绕推进工程瑜伽体态规划进度、加强工程瑜伽体态规划质量、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方面开展,进一步发挥悠桑集团瑜伽健康管理体态的主力军作用,积极营造团结向上、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干事创业氛围。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准备。集团综治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2、紧密结合,增强实效。要将宣传月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增强针对性。
3、加强监督、跟踪问效。集团综治办要及时掌握公司宣传月活动的进展情况,对宣传工作进行有效督促和指导,对负责的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对出现的问题要敦促整改,切实发挥宣传月活动应有的效果。
特此通知
青岛悠桑集团
2015年3月13日
青岛悠桑
青岛土地置业
青岛建工集团
民晟实业公司
纪检举报平台
赣悠桑字〔2015〕21号
青岛悠桑集团开展综治宣传月
活动实施方案
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公司:
根据市综治办《关于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赣市政法明电〔2015〕6号)要求,公司于2015年3月份,在集团上下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通过利用员工喜闻乐见的方式,集中开展平安综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平安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营造法治企业的良好氛围,创造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企业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平安体态、法治体态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主要决策部署。
(二)《中共青岛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青岛体态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4〕18号)精神。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平安的鲜活经验。
(四)依靠群众就地化解工程体态中的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成功做法。
(五)员工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
(六)开展全民法治教育,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的经验。
三、宣传活动安排
1.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2015年3月-4月,安排2-3次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平安体态、法治体态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主要决策部署,学习《法治山东体态规划纲要(2014-2020年)》(赣发〔2014〕6号)、《中共青岛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青岛体态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4〕18号)等文件。
2.开展“依法治国”专题道德讲堂。2015年3月初,推出弘扬法治精神和社会正能量的“依法治国”专题道德讲堂活动,邀请青岛市委党校教务处主任潘九根教授主讲,通过讲堂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
3.举办“依法治国”专题读书分享会。2015年3月初,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主办举办第二期“青岛悠桑集团依法治国主题读书分享会”,全面推进企业法治文化体态,增强员工法治意识。
4.评选青岛悠桑集团“身边好人”,并发布“身边好人榜”。常态化“身边好人”评选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选树一批政治过硬、工作能力出众,以及在信访维稳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
5.制作综治宣传专栏和横幅标语。通过集团网站、宣传栏刊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平安体态、法治体态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主要决策部署,刊登《中共青岛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青岛体态的实施意见》、《法治山东体态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文件内容,利用横幅标语进一步营造活动良好氛围。
6.开展综治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15年上半年,举办一期综治干部培训,全面提升新形势下综治干部服务大局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工作执行的能力、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为企业综治工作迈上新台阶作出新贡献。
7.开展“法治体态2015”主题调研。2015年上半年,在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瑜伽体态规划部开展深入研究依法治国新形势下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课题,撰写相关调研文章。同期开展专题性调研,调研重点围绕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程进度与质量等方面进行,重点考察国资委监管下的其他兄弟单位。
8.开展迎“迎五·一工程体态劳动竞赛”。2015年3月初——4月底竞赛围绕推进工程瑜伽体态规划进度、加强工程瑜伽体态规划质量、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方面开展,进一步发挥悠桑集团瑜伽健康管理体态的主力军作用,积极营造团结向上、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干事创业氛围。
四、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准备。集团综治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2、紧密结合,增强实效。要将宣传月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增强针对性。
3、加强监督、跟踪问效。集团综治办要及时掌握公司宣传月活动的进展情况,对宣传工作进行有效督促和指导,对负责的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对出现的问题要敦促整改,切实发挥宣传月活动应有的效果。
特此通知
青岛悠桑集团
2015年3月13日